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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功能分区_旅游景区功能区划分

tamoadmin 2024-09-16 人已围观

简介1.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具体有哪些内容?2.旅游规划的分类有哪些?3.旅游小镇功能布局规划怎么做?4.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规划在旅游景区规划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明显问题:过于追求旅游景区发展思路的全面化、发展方向的多元化、功能分区的拼凑化等。旅游景区规划集中出现”多主题“和”全要素“两大误区:主题求多对于不丰富、内外部条件不太好的景区,主题定位太多反而影响发展。生态禀赋明显突出而文化缺乏

1.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具体有哪些内容?

2.旅游规划的分类有哪些?

3.旅游小镇功能布局规划怎么做?

4.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规划

旅游景区功能分区_旅游景区功能区划分

在旅游景区规划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明显问题:过于追求旅游景区发展思路的全面化、发展方向的多元化、功能分区的拼凑化等。旅游景区规划集中出现”多主题“和”全要素“两大误区:

主题求多

对于不丰富、内外部条件不太好的景区,主题定位太多反而影响发展。生态禀赋明显突出而文化缺乏的旅游景区进行规划时,通过挖掘故事传说、搬入民风民俗,将旅游景区打造为一个集生态与文化于一体的旅游景区。远景设计院提到在功能分区上,因循大而全的思路,将旅游景区拼凑化、模式化地划分为游客服务区、生态主题类功能区、文化主题类功能区等。文化禀赋明显突出而生态明显缺乏的旅游景区进行规划时,将一些小山浅水、矮树稀草、野花乱石强行打造成为生态旅游,这种不合理的拼凑化思路和手段在一些景区盛行。

要素求全

一味追求旅游要素的多、新、大,特别是全,机械地将旅游景区规划为集游览、餐饮、购物、甚至住宿等多种要素于一体的综合性景区。当然,确有小部分景区的地理区位、禀赋、市场影响、发展基础、资金保障等条件适宜全要素化打造、综合体化发展,但不是所有的景区都适合这条道路。

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具体有哪些内容?

景观分区包括功能分区。

景观分区图是强调以景观为核心的思路开展,它的分区十分宽泛,说法很多。比如我可以说主景观区,次景观区,景观核心。或者是从更细的植物季相角度来说,可以分为,春景区,夏景区,秋景区,冬景区,这也算一种分法。

功能分区是大的功能区划,这个是很明确的,也是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在方案前期,必须要明确功能的分区,也不是方案画完再去画分区图。当然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区也不同。

规划结构中结构就是骨架,分区是内容,就是整个骨架撑起的内容,所以规划结构要清晰明确。把握问题之间的矛盾,从规划角度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通过点,心,核,带,区,轴等划分。

景观分区就是表示视线和景观点,功能分区就是体现每个区域的功能属性,规划结构就是表达轴线等格局符号,其实就是把总图抽出来这三个小图讲清逻辑以及画图时候便于思考。

扩展资料: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景观设计)要素包括自然景观要素和人工景观要素。其中自然景观要素主要是指自然风景,如大小山丘、古树名木、石头、河流、湖泊、海洋等。

人工景观要素主要有文物古迹、文化遗址、园林绿化、艺术小品、商贸集市、建构筑物、广场等。

这些景观要素为创造高质量的城市空间环境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但是要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必须对各种景观要素进行系统组织,并且结合风水使其形成完整和谐的景观体系,有序的空间形态。

景观设计主要服务于:城市景观设计(城市广场、商业街、办公环境等)、居住区景观设计、城市公园规划与设计、滨水绿地规划设计、旅游度区与风景区规划设计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景观设计

旅游规划的分类有哪些?

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也是连接旅游学、景观学、生态学、地质学、地理学以及社会、经济和管理等学科领域的桥梁。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既是整合"旅游区总体规划"与"旅游区详细规划"成为旅游系统整体性规划控制的有效途径,又是实现旅游规划体系走向完善和成熟的必然选择,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当仁不让地成为现代旅游规划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然而,目前面对我国应用而生的"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公司"或"旅游景观规划设计设计中心",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理论研究远远滞后于其实践,以至出现各层次旅游规划之间脱节的现象,由此成为影响旅游景观高效利用、永续的主要障碍之一,并制约着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研究对于解决我国旅游区规划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推动旅游区规划进一步向前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 一、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内涵 旅游景观设计,简言之,是指运用旅游景观学原理,对旅游区内的各种景观要素进行整体规划与设计,使旅游景观要素空间分布格局、形态与自然环境中的各种生态过程和人类观瞻协调及和谐统一的一种综合规划方法。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强调景观空间格局对过程的控制和影响,并试图通过格局的改变来维持景观功能流的健康和安全。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是旅游景观学重要的实践领域,是旅游景观管理的重要手段,集中体现了旅游景观学的应用价值。 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从整体协调和优化利用出发,确定景观单元及其组合方式,突出宏观总体格局、中观功能分区和微观单元设计,能够较好地实现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双重目的。 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围绕着人与景观的共生发展这一原理展开,旅游景观开发活动不能违背景观生态特点,二者的互利共生、和谐统一是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最终目标。因此,优化整合旅游区的自然生态环境、旅游景观设计和旅游景观经营活动三大系统,协调各系统之间的关系是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基本目标。通过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使景观结构、景观格局与各种生态过程以及旅游活动互利共生,协调发展。 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始终将某些景观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虑,从整体上来协调人与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生物与非生物、生物与生物以及生态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把构成景观的所有要素都作为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目标和变量来进行研究,在不断变化中和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下维持旅游景观稳定性和持续发展。 空间尺度的考虑无论在旅游景观的概念,还是在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中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来说,它是基于地方尺度,并以旅游景观为对象的一种生产活动,其核心内容是对旅游景观内部旅游景观单元空间配置的规划。但一个完整的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不仅要涉足到更小尺度的实体单元研究,还包括基于区域尺度对不同旅游景观类型单元间的合理配置进行研究和规划。二、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特点 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与旅游规划和景观规划有着密切的联系,既有差异,又有共同点,只不过是侧重点不同而已。 (一)关于旅游规划 旅游规划,是指在旅游调查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旅游的属性、特色和旅游地的发展规律,根据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趋势,对旅游进行总体布局、项目技术方案实施设计和具体实施。其中经济、技术是规划开展的先决条件,正确处理旅游业发展同环境,同旅游的保护之间的关系是前提。 从1959年的夏威夷规划算起,现代旅游规划已有近50年的历史,旅游规划理论形成了相对完备的体系。但由于分析角度不一样等原因,不同专家、学者对旅游规划理论体系问题的认识也不一样。例如,国内著名的风景旅游规划专家吴人韦先生认为,旅游规划的理论体系可分为经济、环境和人文三大板块,也可从哲学、科学和技术3个层次来考虑。另有学者提出,指导我国旅游规划的理论依据主要源于4个学派,即景观园林建筑学派、生态学派、地理学派和历史经济学派。影响最大的是以形体规划见长的景观园林建筑学派,其次是以综合规划见长的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地理学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观点都对旅游规划理论体系做出了很好的归纳,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关于景观规划 景观规划是指在较大尺度范围内,基于对自然和人文过程的认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具体说是为某些使用目的安排最合适的地方和在特定地方安排最恰当的土地利用。三、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原则(一)旅游景观规划设计自然第一原则 数十亿年不断演化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最为稳定,较人工生态系统有更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和优越性。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应把自然第一原则放在首位,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显露自然。为使景观生态系统的美学价值得以发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应以自然景观为本底,再现复杂多样的自然生态过程,使隐藏的生态系统和过程得以显现,并能为人们所理解,还能够让人们充分地认识人与自然的联系以及对人类自己在景观上留下痕迹的关注。这种自然意识的加强,无疑会使人类的认识得以升华,自然景观中的水与火不再被当作灾害来看待,而是作为一种维持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必须的生态过程。二是顺应自然。旅游景观规划设计要针对具体的地区、具体的对象。不同地区的景观结构、格局和生态过程不同,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目标和要求应该与之相适应。进而言之,旅游景观规划设计要顺天应时,必须以当地的自然生态过程为依据。此外,旅游景观规划设计要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学习当地的乡土知识,因为对多数地方来说,当地人长期的生活实践已经表明,养育他们的景观总有某些方面符合生态规律。三是模拟自然。人为旅游景观的建设,应借助于纯自然景观的管理方式,必须尽可能保护、保持和恢复自然景观(森林、湖泊、草地、沼泽等),维持自然景观过程和功能,这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合理开发景观的前提。模拟自然状态,建设与自然生态系统相似的人为生态系统,该系统最适合人类生存,最大限度地满足物种适应周围环境的要求。同时,依据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进行的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可减少投入,形成优化的旅游景观,实现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 (二)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整体优化原则旅游景观是由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组成的一个整体。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重点应为整体景观,是对全部生态系统的组合、平衡和协调进行规划,改善景观结构和功能,优化各要素的布局和配置,实现人与环境、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生态系统与生态系统、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景观利用与景观发展之间的协调,保证整体生态功能得以保持和发展,达到降低灾害、增强生存能力、提高生产力的目的。进而建设成一个功能完善的、稳定的生态环境,以实现景观生态系统的整体优化,保证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多样性原则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多样性原则要求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创造多样化的旅游空间,具体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景观要素形态的多样性,即廊道、斑块形式多样、大小斑块相伴、宽窄廊道相结合;二是生物种的多样性,斑块的生境、形状、大小、边缘条件等诸多因素是保护生物种多样性的基础条件。为此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必须尽可能保持自然的斑块形态,例如旅游景观中自然残留的湿地、牛轭湖、高地、小片林地等均应得到保护。三是生境的多样性,不同生境的组合有利于整体景观的稳定,具有抵抗外来干扰的能力。例如单一的"玉米海"、"一望无际的稻田"、"万亩果园"等农业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不可取,因为这在抵御病虫害的传播和扩散方面有极大的脆弱性。(四)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异质性原则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异质性是景观的最重要的特性,是一个地区景观保持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基本条件。例如旅游景观是一个高度人为化的景观,如果水泥建筑斑块及廊道占绝对优势,绿地斑块及廊道少,就会产生严重的失衡现象,进而影响旅游景观的生态功能,造成空气污染、水质下降等诸多环境问题。为此扩大旅游景观的水平空间异质性,对维持旅游景观的生态平衡有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旅游景观设计还须根据生态学原理兼顾美学特征,加强垂直空间异质性,充分利用空间,形成自稳协调的生态系统,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抵抗不良因素干扰的能力,创造良好的生态旅游环境。(五)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综合效益原则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综合效益原则要求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突出区域特色,把人类文化、传统和习俗与景观叠加,将旅游服务设施、景观生产价值有效利用融于自然之中,使旅游景观美不被减弱又能产生最佳经济效益。进而使当今人类主动地、以科学的态度去美化景观、创新景观,通过规划达到旅游景观形态美、多样性丰富、结构复杂,增加可视性,达到与人类的美学要求相一致,从而满足旅游者追求"新、奇、异、美、乐"的普遍心理需求。(六)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环境敏感区保护原则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环境敏感区是对人类具有特殊价值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的地区。这些地区往往极易因人类不适当的开发活动导致环境负效应。依据特性与功能差异,环境敏感区可分为:生态敏感区(河流水系、滨水地区、山峰海滩、特殊或稀有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栖息地等)、文化敏感区(文物古迹、古人类遗址、古生物化石产地、革命遗址等)、生产敏感区(城市水源地、新鲜空气补充地、土壤维护区等)和自然灾害敏感区(可能发生洪患的滨水区、地质上的构造断裂破碎带、空气严重污染区等)。在敏感区内环境的恶化大多属于不可逆变化,一旦失去稳定将会给旅游景观的安全带来隐患。为此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应对环境敏感区予以特殊关注。四、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内容 依据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目标,规划后的旅游景观要具有:整合性、多样性、进化性、自然性、畅达性、标识性、和谐性、经济性、文化性。 为实现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目标,需要对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未来发展情况进行研究,通常包括六个方面的问题:旅游景观规划设计该如何描述和评价、如何运作、运作是否良好、景观是否要做改变、如何改变、这些变化会产生哪些不同的后果。科学地回答这些问题,也就是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内容,具体分为互利共生、协调发展的四部分:一是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以景观环境调查为基础,评价旅游景观利用状况的适宜性,以及旅游景观格局分析。二是区域的旅游景观设计系统,主要对结构、功能、动态等方面对旅游景观生态过程进行研究,探讨景观的最佳利用结构、格局,对旅游景观进行合理设计。三是区域的旅游经营活动系统,主要从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的旅游活动、旅游设施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进行研究,提出人与景观和谐共生的旅游经营活动方式。四是区域的旅游景观保护系统,通过旅游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监测,实施有效的景观管理和景观保护,以实现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旅游小镇功能布局规划怎么做?

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不同类型旅游规划间还存在着一定的等级关系。一般而言,下级旅游规划要与上级旅游规划保持内容上的一致,铭智旅游认为可以按照以下几种进行分类。

(一)按旅游规划的时空二维尺度分类

空间尺度分类(国际协调、国家全面、区域综合、旅游景点综合规划)

时间尺度分类(短期1~2、中期3~6、长期10~25)

(二)按旅游规划的内容分类

旅游综合规划:从全局角度、内容丰富

旅游专题规划:在综合规划的指导下、针对性较强

(三)按规划的深度要求分类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期限较长10~20,确定区域旅游发展目标和制定发展战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年限较短约10年左右,针对规模适中的区域制定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性较强,内容更细致,是最基础的规划类型。

(四)按规划的权威等级分类

上级规划:规划对象范围较广。例如,长期规划比中期规划等级高。

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以上级规划作为依据和指导,并且内容要保持一致。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规划

旅游 小镇是基于 旅游 消费理念不断升级,从观光到度深度游的 旅游 背景下涌现出来的 旅游 地新概念,是景区、休闲消费产业聚集区和新型城镇化的综合体。 旅游 小镇运营顺畅,合理有效的功能分区布局是关键内容,如何利用有限空间,紧紧抓住游客兴趣,放慢游客脚步,是不少小镇投资商思考痛点所在。聚焦主题 旅游 、占位一线视角,十年来广州智汇结合多项 旅游 小镇实战经验归纳提出 旅游 小镇功能分区的“三要素,四方向”点开了 旅游 小镇布局规划谜团。

旅游 小镇功能分区布局的三个要素

1、合理分区。在规划区域内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不仅能优化配置区域内土地和 旅游 ,实现可持续发展,还能对游客活动进行有效的分流和控制。

2、核心功能。核心功能是 旅游 小镇发展的基础,从游乐、住宿等构成休闲度功能,从特色风貌、人文民俗、 历史 文化或其他核心吸引点形成 旅游 观光功能,从食、购、娱等业态形成商业功能,从教、养等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小镇的生活功能。以南沙湿地公园为例,在依托“曲水芦苇荡,鸟栖红树林”的生态基础上,配设原野步行、乘车观光等游乐休闲项目以及“19涌商业街”,使南沙湿地成为一个“吃住行游购”功能齐全的生态 旅游 小镇。

3、特色功能。特色功能既是核心功能的补充,也能形成独立的、特有的功能区。比如,以休闲农业为主题的农业 旅游 小镇,设置农业观光、农业种植、农事体验、农业休闲 等休闲农业区。广州智汇在冠胜国家农业公园的总体规划上,依托项目地企业种业,聚合打造全国首个以农业示范、农业体验、科普教育为特色的种业小镇。

旅游 小镇功能分区布局四个方向

1、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勾勒小镇框架。

合理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搭建出小镇框架,确定小镇的基本形态;在功能分区和布局的基础上完善产品体系,提炼 旅游 小镇文化内涵,打造核心项目;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因地制宜,形成独特的视觉效果和小镇肌理结构。

2、需求导向功能,功能导向布局

旅游 小镇的特色功能对分区起主导性作用,是小镇 旅游 产品设计、分区、用地布局的依据。功能分区、用地布局需围绕小镇核心功能和特色功能展开,休闲活动及休闲游线、 旅游 产品则在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和设计。

3、依托地域特色串点成面

旅游 小镇的功能分区受经济、 社会 、 历史 等因素影响,其中经济因素对功能分区影响明显。 旅游 小镇在规划中需要充分分析理解自然地理条件和原有区域特色,在景观和建筑设计上注重与当地文化的协调,形成新的项目节点和游线规划,串点成面构成新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4、环境保护,功能协调

旅游 小镇的开发倡导可持续理念,功能分区的规划要注意协调与核心区、居民区、管理、环境的关系,考虑环境承载力,保护小镇的环境特色。

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衔接,与当地区域国土规划和城市规划相协调;

(二)符合有关保护和利用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注重保护自然景观的完整风貌和人文景观的历史风貌,突出风景名胜区景观特色;

(四)协调处理保护与建设、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对风景名胜区各项事业作出全面规划。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的性质、范围及其保护地带、景区划分、功能分区(包括公共游览区、居住区、禁火区等),环境容量和游人规模预测、游览路线及游程,环境保护、绿化、公用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等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发展目标及主要建设项目,实施总体规划的措施等。

详细规划主要包括:景区性质、特色、范围,景点保护方案,绿化、游览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布局,重要建筑的方案设计等。 风景名胜区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一)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市、县人民审批;

(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审批;详细规划,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审批;

(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审查同意后,报审批;详细规划,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批准后,应当抄送有关的省行政管理部门。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对风景名胜区性质、发展规模、总体布局、用地及功能分区、规划期限等内容需作重大修改的,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审批。 风景名胜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

在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批准前,不得进行永久性的建设。个别确需建设的项目,其选址与规模必须经过可行性分析和技术论证,按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公路、索道、缆车、大型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与游乐设施、旅馆建筑、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的标志性建筑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的,按规定程序报建设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立项等有关手续。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其他建设项目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报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立项等有关手续。

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出审核意见,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的,报市、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立项等有关手续。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应当先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立项后,需要申请用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风景区管理机构申请《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根据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按规定程序核发《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按土地审批管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应当先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选址、立项和用地审批手续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市、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认可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发放《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市、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报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承接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建设工程要求相符合的施工资质。

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地形地貌、林木植被、水体,工程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